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

八月13

半推半就的被拉來酒館,意思意思陪喝了兩瓶百威,聽到等一下要去夜店。媽的下班後的大好時光又要去那浪費掉,老子又不是棒槌,趕緊說有事先閃。
「不好意思,我喝了兩瓶,這樣多少?」
「好的,這樣一共五百四喔。」

…喝酒還真是花錢的活動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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