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

八月4

這次負責的主題有丫子,聽上次經驗的同事說,她不太穩定,語焉不詳的要我小心一點。
見面後卻發現她笑得很單純,之前的酒肉朋友沒人要理她,她也不敢再去瞎和。訪談時對答得很認真,時間一到就著急的要練舞,相當敬業。當然,這個圈子成名後誘人的回饋,是令許多人都願意認真的受苦,是以這種認真似乎也不怎麼珍稀。
聊到主題卸妝,她中間半玩笑說,曾被未成年小妹妹當成未成年。說完自己也帶點害羞的笑了,那笑容真的就如她所說的,像個未成年的女孩單純的笑。
只是當初,簡單的幾瓶酒就毀掉那笑容了。

前天烤肉,隔壁團隊有個男同事也是醉了,平常就和善老實,於是被拱去做了不少傻事,跟喜歡的女同事告白、找人亂抱、喇舌。回公司後昏迷的睡,幾隻眉筆還不斷往他臉上招呼。後來突然跳起,神智不清的要去上廁所,又被人偷拍出恭照。
玩他的那些人,後來安慰自己似的,硬氣的說:「誰叫他要喝醉,喝醉被怎麼弄都是活該。」
聽聞當下直接想起一些性侵犯怪女孩子穿太少的邏輯。
其實以共犯結構來說,我也是之一,畢竟我沒有阻止。我只是默默告訴自己,這輩子,死都不能喝醉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